实习/短期实习

关于

本所著重良好的实习训练。其对大律师职业至关重要。许多成员曾是本所实习大律师。由于本所成员执业范围包括几乎所有法律范畴,本所实习大律师可以期待从广泛训练中受益。近期,许多大学及中学学生向本所申请成为短期实习生。

实习

申请实习的人士应当写信向个别成员或本所管理委员会申请,并随信附上简历。成功申请者应当预期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有兴趣申请的人士可以参考香港大律师公会刊登的相关指引。完成多于3个月实习期的人士在申请成员身份时会被给予优先考虑。

短期实习

短期实习的申请应当发送给个别成员或本所管理委员会。如向管理委员会作出申请,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个人情况及面试表现分配一位合适的成员督导短期实习。

  • 申请应当附上简历及简介信
  • 本所将透过电邮或电话通知申请者面试及结果
  • 所有申请需获得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