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短期實習

關於

本所著重良好的實習訓練。其對大律師職業至關重要。許多成員曾是本所實習大律師。由於本所成員執業範圍包括幾乎所有法律範疇,本所實習大律師可以期待從廣泛訓練中受益。近期,許多大學及中學學生向本所申請成為短期實習生。

實習

申請實習的人士應當寫信向個別成員或本所管理委員會申請,並隨信附上簡歷。成功申請者應當預期完成不少於3個月的實習期。有興趣申請的人士可以參考香港大律師公會刊登的相關指引。完成多於3個月實習期的人士在申請成員身份時會被給予優先考慮。

短期實習

短期實習的申請應當發送給個別成員或本所管理委員會。如向管理委員會作出申請,管理委員會將根據申請者個人情況及面試表現分配一位合適的成員督導短期實習。

  • 申請應當附上簡歷及簡介信
  • 本所將透過電郵或電話通知申請者面試及結果
  • 所有申請需獲得管理委員會批准